为进一步体现学校的办学理念和对学生的培养目标,树立“向上•向善”的紫云娃形象,鼓励学生个性化发展,让同学们从榜样的优秀品质中受到鼓舞、汲取力量。同时也为了增强我校学生的凝聚力和影响力,营造“善学•求真•向美”的校园文化氛围,制定本评选方案。
一、评选对象:紫云小学一至六年级学生。
二、奖项设置:“紫云好少年”、单项奖(***之星)
三、名额分配:按照比例,“紫云好少年”人数不超过班级人数的20%、单项奖不超过班级人数的25%。
四、评选条件
(一)单项奖
学习之星、岗位之星、进步之星、体育之星、艺术之星、科技之星、礼仪之星、诚信之星等。
每班单项申报不得少于四项。若有学生在本学期某一方面有突出表现,为学校、班级赢得荣誉,能够成为大家的表率,而不属于以上单项之一的,班级可以特色命名,并向学生部另行申报,但班级总数不变。
(二)“紫云好少年”
认真贯彻执行《中小学生守则》,遵守学校规章制度;热爱学校,积极参加班级和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,成绩突出;学习成绩优秀,德、智、体、美、劳全面发展(除体育良好以上外,其余均为优秀);在班级“十个好”习惯养成教育活动中表现突出。
五、评选办法及流程
1.班级民主评选。各班根据评选条件,综合任课教师、学生等多方面意见,上报拟表彰学生名单。
2.学生部审定公示。
3.学校表彰奖励。
《常州市紫云小学期末学生评优评先方案》经学校行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,未尽事宜,由学校评审小组讨论决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