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了客观公正地评价学校教职工的德、能、勤、绩,引导和激励全体教职工不断提高政治业务素质、认真履行岗位职责,推动学校的教育改革和发展,深化我校绩效考核,特制定《常州市紫云小学教职工绩效考核方案》。
一、公益绩效
关于奖励性绩效工资部分:
(一)考核内容:年度考核中德、能、勤、绩、廉等方面。
(二)考核办法:按教育局关于教职工年度考核要求执行。
(三)发放方式:按档案工资额度考核发放。
二、综合绩效
(一) 考核原则
1.绩效性原则
坚持向“班主任、超工作量教师、优秀教师”倾斜,充分体现“多劳多得、绩优多得、责重多得”,适当拉开差距,不得平均发放。
2.导向性原则
体现有利于调动教师主动发展的积极性、有利于促进教师爱岗敬业的奉献精神、有利于促进学校和谐发展的价值导向。
3.校本性原则
学校根据自身特点、历史文化、发展要求统整好原有各类考核奖励办法,从教师队伍建设、教学质量、特色项目、安全管理等方面制订新的绩效考核方案,充分体现学校未来发展的要求。
4.稳定性原则
坚持客观公正,充分发扬民主。绩效考核方案广泛征求教职工意见,把握好改革力度和群众承受程度的关系,得到大多数人员的拥护,确保平稳实施。
(二) 考核内容
1.办学质量绩效。办学质量绩效是“综合绩效”的主要组成部分,面向全体教职工,主要考核工作量和工作实绩。
2.校级领导履职绩效。根据校级正职领导履职情况核定校级正职领导履职绩效总量,由区教育局考核发放,校级副职领导根据区教育局核定后数目由学校考核发放。
(三)考核办法
“办学质量绩效”由教育局核定绩效总量,学校根据新的绩效考核方案考核分配。考核主要分为以下几个维度:
1. 岗位津贴
(1)班主任津贴
(2)职务津贴
(3)配班津贴
(4)其它岗位津贴
2.教育教学质量奖
(1)工作质量奖
(2)教科研成果奖
(3)安全卫生奖
3.优秀个人、先进集体奖励
(1)对有突出成绩的个人和团队,由行政会议讨论决定给予奖励。
(2)学校获得局级及以上表彰,按教育局相关规定,或由行政会议讨论决定,对全体教职工或承担工作和取得成果的教职工(团队)进行奖励。
三、其它
教职工不满工作量,其获得的绩效工资总额,应视其承担工作量的实际情况,按校内请假、考勤情况依据一定比例扣减,扣减标准由行政会议讨论决定。
未尽事宜由行政会议裁决。
常州市紫云小学
二〇二三年一月